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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庭审后再调解,减少诉累受好评

  发布时间:2023-04-27 15:48:46



4月26日,睢县法院尚屯法庭庭审后主持调解,促使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履行,有效减少原告执行诉累,受到当事人好评。

2022年10月,司某跟随蔡某在工地上干粉刷活,由于搭建的外墙钢管弯曲,司某不慎摔落并住院治疗。期间司某向蔡某以及工地的主家吴某提出赔偿请求,但一直协商未果。2023年2月,司某便将蔡某、吴某诉至睢县法院。

4月26日,该案承办法官李中伟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庭审后,李中伟并没有灰心,觉得此案如果今天能够调解成功,就能够省去当事人判决、执行阶段的诉累。于是,庭审结束后,李中伟决定再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李中伟劝说蔡某、吴某:“司某因为看病,已经花了不少钱,从情理上讲,你们也应该对他进行赔偿。如果等到法院判决,司某再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耗时较长,但最终你们还是要把赔偿金履行到位,与其拖到执行阶段,对你们的信誉、生活造成影响,不如尽早履行。”

听了李中伟的劝说,两人当即表示愿意赔偿,于是蔡某当天支付给司某7万元,吴某支付给司某2.5万元。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拿到赔偿金的司某心情激动地说:“咱法院的法官责任心强,不让俺一趟一趟往法院跑,让俺这么快拿到了赔偿金,谢谢咱法院从头到尾都为老百姓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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