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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共赢!走心调解双撤诉

  发布时间:2023-03-29 08:10:17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睢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两起合同纠纷案,为企业找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赢的目的。

    案件详情

    2022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乙公司从甲公司处购买鞋子,甲公司将货物送到后,乙公司迟迟不付款。2023年3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69万余元。

    乙公司见自己被起诉,也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乙公司称在抽检货物时,发现甲公司做的鞋子存在内里褶皱、变形扭曲的质量问题,多次收到客户的投诉,自身的品牌声誉受到严重的损害。要求解除采购合同,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左右。

    调解经过

    两起案件均分到了董店法庭庭长李俊永手中,拿到卷宗后,李俊永认真研读了案件材料,考虑到两家后续仍有合作的可能,立足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李俊永耐心劝解,从兼顾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积极沟通协调,引导双方确定损失大小,最大化减少双方企业的损失,最终促使两家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双双提交撤诉书。

    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始终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帮助企业尽快解决纠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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