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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执行局:朋友借贷起纠纷,执行追回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3-03-28 09:38:04



    每一份委托都是重如泰山,每一面锦旗都是一种鞭策。3月24日下午,魏某将写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感谢法院帮我把钱要回来。”

    案件详情:原告魏某和被告索某原是同事关系。索某从2022年1月份开始多次以各种理由向魏某借款约为6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至两个月。但借款到期后经魏某多次催要,索某偿还了一部分借款,并于2022年7月20日向魏某出具了余下23900元的借条,同时承诺三到五个月还清,如违约承担后期一切费用。后索某承诺的期限已经到期,魏某向其索要无果,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索某依旧不履行,魏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经过:执行法官付艳承办案件后,经过了解得知,魏某是残疾人,生活本就不富裕,很需要这笔钱。付艳立即联系索某,得知自己被执行后,还口出狂言辱骂魏某,让魏某很害怕。在电话里索某仍是不愿履行,随后索某被拘传至法院,付艳耐心地劝说:“本来都是朋友,不要因为钱伤了和气。如果你现在还是不愿意还钱的话,我们就依照法律程序将你列入失信名单了,你要考虑清楚一旦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影响你的生活和工作。”索某想到自己的工作和家人的生活,表示愿意将借款还给魏某,此案得以圆满结案。

    3月24日魏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执行款后,执意带着锦旗来到法院送给了执行干警付艳和刘海明,并感激地说道:“真的太感谢睢县法院,帮我把钱要了回来,心里终于踏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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