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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领导到睢县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团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11 15:22:55


    为深入推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团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8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剑飞、综合科科长樊桓锐等领导到睢县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团工作。

    在睢县法院三楼会议室,省法院领导首先听取了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所作的人民陪审团工作情况汇报,随后和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刑事庭、少年庭、行政庭及有关业务部门干警围绕基层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当前亟待省法院统一规范的有关制度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研讨。与会人员经讨论一致认为,一年多来的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彰显了司法的人民性。通过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让人民群众通过发表意见的形式近距离的感受审判、了解审判,增强了大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理解和监督,凸显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二是增强了法院判决的社会认同度。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拉近了案件当事人与法庭的心理距离,减少了对抗因素,增强了他们对法院工作和裁决结果的心理认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更为有效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但由于陪审团制度尚属于一项新事物,在试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案件类型上存在局限性;二是参审程序上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人民陪审团制度的配套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陪审团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剑飞对睢县法院人民陪审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及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近期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人民陪审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是我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新举措,是人民陪审制度在新时期的新实践,是加强法官与群众关系的粘合剂,是能够分担法官责任的减压阀,是目前最有效的司法沟通民意渠道之一,对该项工作务必予以高度重视;二要进一步扩充人民陪审团成员库的数量,并严格随机抽取确定参审的人民陪审团成员,使其更具民意代表性;三要充分尊重和认真研究人民陪审团的意见。案件最终处理结果与人民陪审团意见不一致的,要阐明理由,及时沟通;四要进一步规范适用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案件的程序,使其更具系统性、可操作性。

    与会人员还对省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并提出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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