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朋友情谊,为朋友借款担保,事后朋友还不上借款,代为偿还之后却难讨回,从“热心人”变成“冤大头”,怎能不让担保人气愤?
2017年12月,楚某夫妇向银行连续借款25万元,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到了2019年7月,楚某和任某拒不向银行履行偿还借款,银行将楚某夫妇和王某一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楚某夫妇应尽快偿还银行借款,王某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楚某夫妇仍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怕自己变成失信被执行人,便向银行偿还本金10万元。但剩余的钱款对于王某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自己的经济状况也不允许自己偿还全部本息。2月10日,王某便向法院起诉楚某夫妇,要求向二人追偿。
王某也无奈地向承办法官李俊永抱怨:“李法官,你说我好心给楚某夫妇做担保人,怎么到头来自己变成‘冤大头’,还要替楚某还款。”李俊永劝他说:“从情理上讲,楚某夫妇做事确实不厚道,从法理上讲,你作为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楚某追偿。现在你要求楚某二人还款,合情合理。你放心,法院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
为解决好王某的烦心事,李俊永多次到楚某家走访,但每次楚某夫妇都避而不见。之后,李俊永通过王某提供的线索联系到楚某,当面劝说他们:“王某当初出于朋友情谊和信任给你们做了担保,于情于理,都不能让王某来替你们还这个借款。再者,如果你们还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对你们的生意、家庭、子女产生不利影响。”
经过李俊永耐心劝说,3月1日,楚某夫妇和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楚某夫妇分期偿还王某代为支付的钱款,剩余欠银行的借款由楚某夫妇继续偿还。至此,该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