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干警通过调解促使被执行人当场足额履行完毕全部法律义务,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案情经过:
2020年4月,聂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同方向杨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杨某受伤严重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大队认定聂某负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经鉴定杨某构成六级伤残,但聂某拒不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执行过程: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之后,被告聂某仍不履行,最终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蒋国举了解到,申请人杨某在诉讼过程中不承认被执行人聂某为其垫付过医疗费,心有怨气。考虑到当事人已经经历了漫长的诉讼过程,积怨较深,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商谈和解,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劝导双方放下成见,积极解决问题。
经过蒋国举的多次耐心调解和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2月21日,在蒋国举主持调解下,聂某当场向杨某支付了赔偿金11万余元,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