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星期六,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建民坚定地对赵某说:“你放心,以后每月的抚养费,咱法院会一如既往担起这个监督责任,督促你前夫张某按月支付,不让你再一次次申请强制执行,也尽量减少每次执行你和张某产生冲突。”
原来,2021年6月,赵某和张某协议离婚,两个女儿归母亲赵某抚养,张某每个月支付两个女儿各1000元抚养费,直到两个女儿都满18岁为止。但张某仅支付了3个月的抚养费,后期便不再支付。赵某便将张某诉至睢县法院,法院也判决张某应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法院判决后,张某仍不履行,赵某便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王建民的劝说下,2022年12月份,张某支付了一次抚养费,但对于后期每月的抚养费,赵某却犯了愁:“王法官,这次执行张某支付了抚养费,但是到下个月,下下个月咋办啊?如果他不主动支付,我还要再申请执行,还要劳烦法官再传唤他,每个月为这事再跟他吵一架,我平时还要工作,也折腾不起啊!”
王建民劝赵某不要担心,法院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绝不一执了事,在今后法院会担起这个监督的责任,每个月定期督促张某执行,不让赵某多跑腿,也不让她和张某再起争端。
到了2023年1月份的支付日期,张某又迟迟不肯支付。不等赵某来找法院,王建民及时联系张某,督促他尽快支付本月的抚养费,并告诉他不要心存侥幸,以后法院会按时催促他。于是1月7日上午,张某让孩子的爷爷来到法院,支付了孩子们的抚养费。
拿到孩子的抚养费,赵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感谢王法官,咱法院又减轻了我生活上的一大负担,今后我也能更加顺心的工作,更加放心的抚养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