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睢县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的时空难题,为公平正义“提速加档”。
1、技术科:“云鉴定”,助力审判提质效
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因工程进度款拖欠、退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工程款、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申请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因双方产生纠纷致使道路工程一度中断,影响了附近居民的工作生活,且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双方互不相让。加之疫情原因,各方到睢都不方便,为不耽误办案进度,在实地勘察之前,睢县法院技术科负责人郭峰决定采取“云鉴定”,尽快为承办法官提供审判依据。从摇号选定鉴定机构,到联系各方召开听证会,技术科全流程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展工作,加快办案进度,全速助力审判工作。
2、民一庭:“云调解”,足不出户解民忧
王某为陈某经营的牛肉汤馆供应牛肉,从2020年12月以来,双方一直合作良好,但后来陈某拖欠了两次牛肉货款共计1962.6元,一直未支付,此后双方不再合作,陈某还将王某的联系方式拉黑,王某便将陈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王某所在地因疫情原因不便来睢,涉案货款的金额也不大,两人此前合作关系良好,本着便从速解决双方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段效亮决定开启“云调解”,通过“云端”视频的方式向陈某释法说理:“陈某,王某现在外出不便,你便心存侥幸,你长期做生意,为了这些货款失了信誉得不偿失,而且最终还是要支付货款。”陈某听后也认为因小失大划不来,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全部货款,王某也向法院申请撤诉。
“不见面”、“线上聊”、“云沟通”轻松化解了这起货款合同纠纷。
3、河集法庭:“云审判”,线上开庭化纠纷
袁某以8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出售给白某,并在协议中保证车辆无任何法律问题。但白某付款开走车辆后,袁某却迟迟不肯配合办理过户。经查,该车辆并未登记在袁某名下,白某便将袁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车协议,返还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
临近开庭,白某联系到承办法官李飞,向其说明自己目前不便到睢,申请网上开庭,各方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参与了庭审。开庭审理后,袁某表示接受调解,同意退还白某的购车款并支付一定违约金,白某将车辆退还给袁某。
白某在视频中对睢县法院表示感谢:“本以为因为疫情的阻隔,案件会延期办理,没想到法院视频开庭就很快解决了纠纷,后期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太感谢睢县法院了!”
4、执行局:“云执行”,一键查控促履行
李某为王某承包的工程运送建筑石料,经结算王某应支付李某16万元运输费。但截至法院调解的履行期届满,王某分文未付。李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姚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王某赶紧主动联系姚鹏,说明情况。姚鹏劝他说:“给你跑运输的李某那几个司机生活也不容易,你以后还要跟他们长期合作。如果你再不履行,法院冻结扣划你的资产,不仅不利于你的声誉,还会影响你以后承包工程,你要考虑好其中的利弊关系。”
经过姚鹏的劝说,王某通过转账将16万元运输费支付给了李某。从该案执行立案,到王某履行完毕,仅用了8天时间,就执结了案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睢县法院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利用“云端”办案为日常工作加速,确保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断档,服务质量不下降,审执质效稳提升,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