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睢县法院尚屯法庭法官助理闫承济拿到3起当天立的案件,2起买卖合同纠纷和1起民间借贷纠纷。
查阅完案件材料后,闫承济发现3起案件的涉案金额都不大,比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和刘某本既是生意伙伴又是朋友,刘某向张某借款25000元,在偿还了18000多元之后,对于剩余的6000多元却迟迟未还。另外2起案件涉案金额也都不大。
根据办案经验,闫承济认为这3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涉案金额较小,并且3起案件中的原、被告都是朋友关系,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
闫承济分别联系了3起案件被告,一一向他们耐心讲解法院审判、执行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并从人情角度进行劝说。最终三名被告都表示愿意近期到法院还款。闫承济将被告的意见转达原告,三名原告也都表示同意。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闫承济通过微信将调解协议发送给当事人进行确认,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调解书送达各方。至此,三起案件在当天全部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