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睢县法院河堤法庭聂松法官接到辖区乡镇一名调解员的电话:“聂法官,俺村的村民白甲盖房嘞,在后墙上留了窗户,后院邻居白乙不让他盖,非要让白甲把窗户封住,要不然不能盖房,白甲说谁家盖房不让留个窗户啊,要不然屋里不黑乎乎的吗。白乙非说白甲通过窗户能看到他家,侵犯他嘞隐私权。聂法官,这样的事咋调解,法律上有啥规定啊,俺村委咋做工作都说不通了。”
聂松听完此情况后,查看了调解员发来的现场照片,从法律角度解释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规定,应当按照有力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建房留窗户是建房人的权利,在不影响邻居的情况下,是有权利留窗户的。
聂松说,其实窗户只是一个工具,工具本身不存在好坏之分,关键在于人如何使用,窗户能方便通风采光,也能便于偷窥隐私,但留窗户与侵犯邻居家的隐私不存在必然关系,如果白乙在日后发现白甲利用窗户进行偷窥,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为便于调解员做工作,聂松又建议,白甲是想着顺利把房子建起来,可以劝说白甲安装不透明的玻璃,这样一来既美观,又可以避免白乙怀疑白甲偷窥,也方便给白乙做思想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
调解员听后,对聂松提供的指导连连称赞,表示会结合聂松所提的建议,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聂松表示如再有问题,可随时再咨询或到现场协助调解。
9月29日下午,聂松正在乡下处理案件,又接到了调解员打来的电话:“聂法官,按照你给我们提的建议,白甲和白乙的纠纷化解了,两家也握手言和了。白甲同意装茶叶色玻璃,而且是不能随意打开的固定窗户,白乙也不再阻止他家施工。”
今年以来,睢县法院河堤法庭不断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方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依托辖区各乡镇网格员矛盾排查及工作交流群等平台,打造“网格化+”诉源治理模式,将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土管所、司法所、妇联,以及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纳入“网格化+”诉源治理体系。
一直以来,河堤法庭干警和网格员们互通有无,分享化解纠纷的经验技巧,积极打通司法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人民法庭建成“公正司法的窗口、基层治理的纽带”,让枫桥经验在河堤法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