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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刊】睢县法院董店法庭: 一天要回70岁老人的卖葱款

  发布时间:2022-09-29 08:32:38



    9月26日,一个平常的工作日,董店法庭立案庭来了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经询问得知,老人蒋某和老伴在家以种地为生,四年前两位老人将种的1044公斤葱以每公斤0.8元的价格卖给了赵某,赵某收购葱之后,出具了欠条,蒋某找赵某多次索要,但赵某分文未付。

    看着蒋某佝偻的身躯,接收材料的立案人员决定先让法庭调解员祝国功联系一下赵某,看能不能做通工作当即履行。祝国功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了赵某。赵某来到法庭后,祝国功语重心长地对赵某说道:“这位老人应该和你的父亲年纪差不多,将心比心,老人辛辛苦苦种地,多不容易,800多元葱款追了四年没要回来,你既然认可,今天就把钱给老人吧。”赵某听后一脸羞愧,对老人表示了歉意,并将全部钱款交到了老人手上。至此,该起案件当天咨询、当天调解、当天履行完毕,真正做到了高效办案、案结事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办,是董店法庭的办案宗旨。今后,董店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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