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俺承认欠着李某两万五千块钱呢,俺不是不还,都知道农资这一块都是先赊账。俺从他那进的化肥也都赊出去了,现在正是掰棒子的时候,农民都还没卖出去玉米嘞,他们给不了俺,俺也还不上李某这个钱啊。”魏某无奈的说到。
“话是这样说,但欠债不能不还钱。你有你的难处,但这是李某的合法权益啊。这样吧,你们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让李某给你缓一段时间。”董店法庭李俊永对李某和魏某说。
案情简介
据悉,2021年10月31日,魏某在李某经营的农资门市部赊购了价值2.5万元的化肥,魏某给李某出具了欠条,被告承诺很快就给,但李某多次找魏某,魏某都没有给付。李某诉至睢县法院董店法庭。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李俊永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情况。得知双方已合作多年,魏某不能及时给付货款也是因为农资商品的行规一般都是将农资商品先赊销给农户。现农户尚未给付,魏某也就没有足够的钱款给付李某。双方对欠款事实均没有异议,考虑到确实有特殊情况,且双方合作多年,李俊永认为还是采取调解更能达到化解纠纷矛盾的效果。9月23日,李俊永通知双方来到法庭,组织调解,起初两人见面之后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李俊永便将两人分开,逐个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消除分歧,缓和情绪,正视问题,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魏某于今年年底之前一次性将剩余的货款给付完毕。
今年以来,董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突出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解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