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刊】睢县法院董店法庭:一日调解三案件,定分止争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9-16 08:20:53


    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月14日,董店法庭李俊永法官一日内成功调解了三起案件。

    为企业纾困解难

    睢县某服装公司持有睢县某块土地的使用权证书,但田某和刘某在该土地范围上建造了几间简陋房屋。尽管该公司一直在和田某和刘某协商,但两人一直未拆除,并于2022年翻盖房屋,该公司多次派人劝阻,两人仍置之不理,该公司将田某、刘某诉至睢县法院。

    董店法庭李俊永承办了此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李俊永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定位勘验。经过现场勘验,田某和刘某建造的房屋确实在该公司合法使用的土地范围内,构成侵权。然而面对客观公正的测量结果,田某和刘某仍无理取闹。

    9月14日上午,李俊永对田某和刘某耐心疏导、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田某和刘某同意拆除房屋。

    在涉企业纠纷案件中,董店法庭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寻求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最佳途经,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企业运营的顺利推进,切实让企业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县域营商环境的“热度”。

    情理交融促和解

    当天,李俊永还成功调解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庭上,李俊永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运用“把道理讲明白,把法理说透彻”的调解方法,通过“双方”、“背靠背”等多种调解形式,制定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李俊永法官入情入理、晓以利害的劝说,最终,其中一案件被告当事人当场履行,原告申请撤诉,另一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始终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化解纠纷、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司法质效。

    下一步,睢县法院董店法庭将继续加强构建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持续化解矛盾纠纷、定分止争,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5963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