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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彩法院人|王建民:清官“能”断家务事——善解家庭纠纷的执行干警

  发布时间:2022-09-13 08:50:48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提起睢县法院的执行干警王建民,无论法院内外都有口皆碑,深受群众赞誉。

    王建民,1999年进入睢县法院工作,2012年调入执行局,多年来执结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能手”、睢县“执行攻坚”先进个人、市级“最美执行干警”、睢县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一、“清官”——找准焦点,实质化解

    “清官”这个词,不仅代表了王建民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更代表了他作为执行干警,作为案件的局外人,能够做到旁观者“清”,一眼看出案件矛盾的焦点、问题的症结,一步一步,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冰释前嫌。

    刘某丈夫和袁某是堂叔伯兄弟,刘某丈夫2014年向袁某父母借款1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2021年6月,刘某丈夫因意外去世,除去刘某丈夫已经偿还的部分,仍剩余部分尚未偿还,这对本就债务缠身的刘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重担。起初,袁某父母觉得侄子刚去世,不便开口讨还,后来刘某拒不认账,遂产生纠纷,案件最终进入执行阶段。

    王建民办案以“案结”为标,“事了”为本,承办此案后,王建民尝试让两家重拾亲情,以促进两家的矛盾实质性化解。王建民先找到袁某,同他一起劝解父母,让他们体谅侄媳妇家孤儿寡母的困难,袁某父母顾及亲情同意让步。王建民又劝刘某看在堂叔堂婶作出让步的诚意上,不能因为这笔借款损伤了亲情。随后,王建民陪同刘某主动带着礼品来到袁某家致歉,让刘某向堂叔堂婶表达谢意,两家堂亲重归于好。

    王建民的“清”,最主要的是他能够理清思路、理清关系、理清问题,摸“清”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情感诉求,以“清”促“情”,用情感打动人心,促进当事人在纠纷中重拾感情。

    二、“能断”——情理相融,倾心为民

    “能断”,代表了王建民在处理家长里短的纠纷时,自己所积累的经验,所使用的技巧,因为有“能”的能力,才有“断”的方法和结果。

    2020年初,王建民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案本已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再无搅扰,2022年8月时隔两年,小马又来找王建民寻求帮助。原来,小马与前妻离婚后,虽然判决小儿子由前妻抚养,但实际上两个儿子都一直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成长、学习环境,前妻常年外出打工,与两个儿子聚少离多,感情生疏,小儿子与其并不亲近。针对小马的家庭情况,为了减轻双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诉累,更为了避免对孩子幼小的心灵再次造成伤害,在王建民的调解下,前妻放弃了小儿子的抚养权,并支付给小马7万元抚养费。

    王建民之所以能够顺利调解各类家庭纠纷案,关键在于他能够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处境,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同时,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一个又一个的同类案件的执行,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在处理纠纷时,调解能力也在一步步提高。

    三、“家务事”——多措并举,重拾情意

    “家务事”纠纷占王建民办理案件类型中的大多数,他深知作为家庭成员,由于年轻人与长辈的代沟,由于夫妻的性格、文化背景各异,等等,生活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产生摩擦,小摩擦变成大矛盾,日积月累才会造成对簿公堂的地步。

    很多人对调解家庭纠纷要么望而却步,要么判完、执行了事,大多不会想案件结束后,当事人是否消解了怨气,后期是否还会再生纠纷。然而王建民却总是想得更远、更深,不仅要让当事人在法律面前达成和解,还要在日后的相处中尽释前嫌,重修旧好。

    2022年3月,被执行人唐某迟迟不按离婚协议书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王建民了解到,唐某当初之所以和丈夫离婚,主要是因为双方近年打工长期分居,作为妻子在感情上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和慰藉,也经常在电话里同丈夫争吵,所以才做出了离婚的决定,而陈某当时也在气头上,同意和唐某离婚。了解到双方的心结所在,王建民认为,即便执行完毕,以后双方还是会产生纠纷,对于唐某两个孩子的成长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与其将抚养费执行到位,不如试试看能否让唐某和丈夫破镜重圆。于是,王建民将唐某及其娘家人,唐某的婆婆请到法院,当面说情、说理、说法,得到了唐某婆家、娘家双方的共同认可,王建民的长远分析,婆婆的善良大度,终于打动了唐某,她泣不成声,上前抱住婆婆,重新叫起了“妈”,唐某和前夫也决定在将来复婚。

    多年来,王建民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常思考、常总结,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也不吝于向同事们传授经验,指导同事们如何处理家事纠纷。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王法官却做到了“清官能断家务事”。处理“家务事”纠纷,王建民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法律的温暖贯穿案件执行始终,促进千家万户幸福美满,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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