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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刊】睢县法院河集法庭:送达司法建议书,推进乡村“枫桥式”治理

  发布时间:2022-08-26 09:30:17



    近日,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法官李飞在审理长岗镇肖某诉王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中,发现涉案宅基地使用权存在流转现象,正因如此才引发了本案纠纷。因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引发的纠纷在农村时常发生,且呈上升趋势。根据以往审理该类案件的经验,李飞深知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审理难度大、执行周期长,本着将该类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李飞决定以送达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引起乡镇党委政府对此类纠纷的重视。

    李飞精心撰写了《睢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司法建议》。该建议书详细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产生的原因、法律问题、争议焦点等,并提出加强镇、村管理服务,完善宅基地及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的管理,开展普法教育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8月23日,睢县法院党组成员杨洁与李飞一起来到长岗镇人民政府,送达该司法建议书,并与政府负责人展开座谈,共同探讨化解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新思路。长岗镇政府表示将深入研讨该司法建议书,根据意见尽快制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处理方案,与睢县法院河集法庭共建法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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