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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五项措施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0-06-24 10:21:57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刑事案件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政治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杜绝“赵作海案件”悲剧重演,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睢县法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确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强化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意识。改变合议庭人员“不主审不相关”的消极思想和合庭人员“合而不议”的现象,真正发挥合议庭职能,强调,合议庭其他成员与主审法官一样对案件程序和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负责。因发表错误意见而致形成合议庭错误意见的,无论是否是主审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因不是主审人而降低责任等级。

   二是开展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攻关。为确保裁判的准确性,凡是遇到新类型疑难案件,组织全庭人员集体讨论,利用集体智慧攻克难关,通过讨论得出的集中意见供合议庭作参考。

    三是开展法律文书的评比和抽查。为增强审判人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判决书的说理性,实行每月每名审判员各选一份刑事判决书和审理报告,在庭内进行展评和打分;并实行法律文书质量通报制度,采取抽样检查的办法,每个季度对已审结的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在庭务会上进行通报。

    四是召开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剖析会。对上级法院发回或改判的案件,及时组织全庭人员进行全面剖析。认真查找分析发回改判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五是设置审限跟踪监督员。在院里制定的审限跟踪警示办法的基础上,庭内实行一审刑事公诉案件,简易公诉刑事案件的庭审规则及审限要求,并指定一名同志为审限跟踪监督员,及时进行监督与警示,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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