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睢县人民法院董店法庭收到一面写有“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这既是人民群众对对董店法庭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董店法庭的鼓励和鞭策。
今年5月份,董店法庭李俊永庭长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经过李庭长多次沟通、勘验现场,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调解成功后,李俊永法官并没有一调了之,事后联合调解员祝国功向被告刘某释明法理,积极督促其在履行期内按时履行义务,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其造成不良影响。在李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刘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快速实现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案件圆满解决。
李法官说道,“裁判、调解并不是法官工作的终结,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在判决、调解后对具备执行内容的案件,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真正做到司法有温度、执法有力度,切实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
司法实践中,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由于怠于履行心理、不知如何履行等原因,使得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不高,每年有大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一方面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浪费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一件纠纷衍生两个案件。法官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及时履行,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纠纷,是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重要途径,也是董店法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创新举措和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