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法官彭家鑫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双方实际情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融入到调解过程中,促进案件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原告胡某在菜市场经营调料干鲜生意,被告殷某夫妇经营饭店,常年从胡某处进货,殷某夫妇一直恪守诚信,从未拖欠货款。后来剩余26000元货款一直未给付。胡某多次催要,殷某夫妇都没有偿还。2022年4月,胡某将殷某夫妇诉至睢县法院。
该案承办法官彭家鑫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的详情。原来,殷某夫妇之所以拖欠货款,是由于殷某身患重病,家里的积蓄用来给殷某治病,即使花光了全部积蓄,也未能挽回殷某的生命,最终殷某因病重去世,只剩下殷某妻子一个人。加之疫情原因,殷某的饭店因入不敷出被迫关店。殷某妻子向彭家鑫哭诉说:“彭法官,不是我不想还钱,现在生意不景气,我家的饭店已经入不敷出被迫关店,现在我丈夫已经过世,为了治病还欠了不少外债,实在还不了胡某的货款。”
面对这种情况,彭家鑫将殷某妻子的现状告知了胡某,并对胡某说到:“胡某,你看殷某夫妇常年从你那里进货,一直都很讲信誉,你们之间长期合作,也算得上是老生意伙伴了,你应该也了解他们夫妇,如果不是遇到难处,绝不会拖欠不还。如今殷某已经过世,他的妻子既要照顾老人还要养育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其实并不是不想偿还,现在殷某妻子确实没有经济能力一下子偿还完,谁都有遇到难处的时候,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我们也要体谅她现在的难处啊。”
经过彭家鑫的入情入理的调解,胡某对殷某一家的遭遇也表示同情,考虑到之前双方的合作关系,自愿放弃了7000元。5月18日上午,殷某妻子来到河堤法庭将凑来的19000元货款偿还给胡某。
此案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充分彰显了对于被告的司法温情,交付欠款后的殷某妻子感动地说:“谢谢彭法官的调解,也感谢胡某的体谅,让我感受到法律也讲人情,也讲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