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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督促一年多,分期执行全部到位!

  发布时间:2022-04-28 15:15:57



    4月28日,天空淅淅沥沥下着濛濛细雨,但王某还是冒着风雨来到睢县法院,亲手把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朱自亮手中表达谢意。

    在办公室,王某喝了一口朱自亮倒的热茶,心里暖暖的,激动地说:“朱法官,我的案件多亏您不辞辛苦一次次亲自上门调解,每月督促刘某还款,现在总算是全部执行完了,要不是您我这钱就打水漂了,我真是激动地不知道咋感谢您了。”

    原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云、刘某母女相识,2017年王某云向王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所借款项实际由王某云的女儿刘某使用,借款到期后两人拒不偿还,王某云说钱款女儿使用了自己不应偿还,刘某推脱说钱款是母亲所借,与自己无关。王某将二人诉至法院,2019年10月,睢县法院判决王某云母女偿还王某借款本息55000元。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拒不履行,王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朱自亮详细的调查了王某云母女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加之王某云无业,执行陷入僵局,朱自亮多次到王某云家中劝说,最终王某云的女儿刘某和王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每月从其工资里扣除一部分钱款用于偿还王某。但到了每月的还款期限,刘某很少主动还款,朱自亮不厌其烦地打电话督促刘某履行义务,从不间歇。至2022年4月,刘某将全部借款履行完毕。

    朱自亮每月的督促,既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群众利益的挂心,一年多来申请人王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收到最后一期执行款后,王某来到睢县法院,将写有“人民好公仆”的锦旗送到朱自亮手中,为睢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公仆之心、公仆之行表达谢意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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