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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河集人民法庭: 分期购物不还款,诉前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4-27 14:42:34



    如今,网上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已经成为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常用的消费方式,但一些年轻人资金不足,加之超前消费,时常发生后期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与商家产生纠纷。4月26日上午,睢县法院河集法庭就调解了一起该类纠纷。

    据悉,2019年5月,刘某通过某网络商城,从姜某的公司分期付款购买一辆电动车,车辆总价4799元,首付0元,每期还399.99元,分12期给付完毕,刘某还款4期后,对剩余的尾款不再继续支付。期间姜某多次催要,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姜某便在2022年4月通过网上立案将刘某诉至睢县法院。

    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承办此案后,为实现快速调解,法庭工作人员分工合作,调解员李阳志联系被告,法官路丽梅联系原告,分别向双方讲解法律法规,经过调解,姜某和付某达成调解协议,付某一次性给付姜某2700元,双方不再有其他争议。

    河集法庭法官路丽梅说,分期购物时双方达成一致的买卖合意,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但一些消费者认为商家远在外省,再加上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认为不还余款会不了了之。随着智慧法院的建设,很多诉讼程序可以通过网络解决,例如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等,即使当事人无法到现场,通过这些便捷的方式仍然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消费者朋友不要怀有侥幸心理,诚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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