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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河集人民法庭: 群众之事无小事,500元纠纷速履行

  发布时间:2022-04-24 15:13:57



    4月23日上午,付某在电话里对路丽梅法官说:“路法官,我知道错了,您和李老师说得对,为了这区区500元缠上官司,得不偿失,现在我在外地去不了法庭,您看我怎样把钱还给张某?”

    路丽梅说:“这样吧,你已经加了李老师微信,可以直接把钱微信转账给李老师,我们出一个调解协议。”

    原来,原告张某从事人才输出工作,被告付某通过张某向广东地区输送工人。2020年5月,付某向张某借款500元,一直未归还。张某一直催促付某还钱,但是付某拒不偿还,张某便于2022年4月将付某诉至睢县法院。

    睢县法院河集法庭法官路丽梅承办此案后,与河集法庭“阳志诉前调解工作室”李阳志老师商议,认为此案涉案金额小,双方都有置气的成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一致认为可以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督促付某当即履行彻底化解纠纷。于是路丽梅和李阳志联系到付某,劝他莫要因为500元走到审判、执行的地步,影响自己的信誉。在法官、调解员详细的释法说理下,付某很快认识到错误,在4月23日将500元借款履行完毕。

    该案虽然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少,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快速调解、快速履行中,普及了法律知识,弘扬了诚信之风,真切的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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