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 诉前财产保全,被告当即履行

  发布时间:2022-04-18 17:15:37


    近日,睢县人民法院董店法庭李俊永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因疫情影响,李庭长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秒变普法讲堂,促使该案当即履行。此次调解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正、便捷和高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悉,2022年3月26日,某物流公司在某送货平台预定装送一车货,吴某峰在送货平台接单后,因临时有事便让其弟弟吴某恩装送货物,事前取得了该物流公司的同意,公司承诺货到付款。3月28日吴某恩将货物安全送达后,该公司却拒不支付运输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某恩于4月13日将该物流公司诉至睢县法院,并在起诉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因疫情影响,李法官线上联系了该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并讲解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细则,该公司当即表示愿意给付全部欠款,吴某恩随即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并撤回了起诉。双方均满意该案的处理结果,并对承办法官表示衷心感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6179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