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睢县法院积极为民排忧解难,不断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努力办好每一件案件,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速度”。
据了解,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袁某分两次向苏某借款共计30000元,借款到期后苏某多次向袁某催要,袁某拒不给付。2021年12月苏某将袁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袁某同意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借款偿还完毕。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后袁某仍不履行,苏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睢县法院执行局王建民法官了解到袁某常年不在家且更换了联系方式,已无法与袁某取得联系,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流动增加疫情扩散的风险,王建民和袁某的哥哥取得了联系,向他释法说理,袁某的哥哥了解到袁某拒不履行将会对其产生严重的影响,最终袁某的哥哥与执行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和解,袁某的哥哥代袁某偿还了该笔借款。
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人员出行不便。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转变工作方式,积极采取“线上”沟通,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