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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 遇到法院拘传,当场给付10万

  发布时间:2022-03-25 16:15:00



    “今天你如果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按照法律程序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执行法官闻青松对被执行人贺某说。

    “我愿意还钱,你们千万别拘留我!”被拘传至董店法庭的贺某说。

    原来,2021年初贺某等人因名下经营的商场资金周转向姜某借款53万元,约定5月份还款,期间商场所收的物业水电押金等19878元用于偿还该笔借款,但借款到期后贺某等人却迟迟不偿还剩余的借款,姜某将其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判决贺某等人应偿还给姜某510122元本金及利息,但贺某等人仍我行我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22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贺某既不接执行法官电话也不主动偿还。该案承办法官闻青松和董店法庭执行团队商议,认为被执行人贺某远在安阳,怀有侥幸心理,对履行法律义务消极怠慢,只有远赴安阳拘传贺某等人,案件或许才会有转机。3月17日,闻青松带领执行干警奔袭至安阳,随即将贺某拘传至睢县董店法庭。

    贺某没想到睢县法院执行干警会这么快找来,当听到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连忙说愿意偿还借款,当场通过转账的方式给付姜某10万元,并就剩余借款与姜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月24日,姜某特地来到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找到执行法官闻青松,将写有“弘扬正气,执法高效”的锦旗送给董店法庭执行团队,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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