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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睢县法院:快速执行工伤赔偿款,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2-03-14 16:27:22



    3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妻子早早来到睢县法院,将写有“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鲜艳锦旗送到睢县法院执行法官钱辉手中。

    原来,2020年4月,家住宁陵县的李某在某建设公司承包的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2021年5月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构成工伤,2021年6月商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李某构成捌级伤残。2021年12月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该建设公司应赔偿给李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期间护理费共计191426.4元。但该公司却迟迟不履行义务,2022年2月,李某只好向睢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尽快帮助伤者获得应得赔偿,该案承办法官钱辉反复向该公司代表及律师进行耐心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告知其法律责任及义务,督促其积极面对,切勿将小事演变成大事。最终该公司在3月11日履行了全部义务。

    3月14日,李某因身体不便不能出行,其妻子一大早从宁陵县赶到睢县法院,送上锦旗表达谢意:“非常感谢睢县法院,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就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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