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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抚养夫妻置气 化纠纷一别两宽

  发布时间:2022-03-02 09:48:53


    在婚姻纠纷中,夫妻双方因为相互置气加深积怨的不在少数,近日,睢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就是如此。在该院民二庭庭长陈洁和法官助理刘素梅的劝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男方李某与女方赵某在2013年3月结婚并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6月协议离婚,儿子归赵某抚养,李某每月向赵某支付抚养费1900元,到了2019年6月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李某便诉至睢县法院,2020年5月,法院判决李某必须每年支付抚养费22800元至其子年满18周岁。

    2022年春节,李某从浙江打工回家,要求接儿子回家过年。年后,赵某接儿子时,被李某告知已将儿子带到浙江。李某还诉至睢县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改由赵某支付抚养费。

    陈洁与刘素梅经过走访调查发现,李某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沟通,陈洁与刘素梅认为李某主要是因为不想支付抚养费才提出的变更抚养权,双方都存在置气的成分。

    2月23日,陈洁与刘素梅当面主持调解,劝说李某和赵某。经过一天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某自愿放弃抚养费,孩子归她抚养。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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