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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8-30 08:28:44


    进入8月份以来,省内、市内疫情形势再度严峻,对于受疫情影响造成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睢县法院坚持慎用财产查控措施,立足文明善意理念,积极适用“放水养鱼”措施,增强造血功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提高履行能力。近日,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涉案企业渡过难关,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东莞某包装公司与睢县某鞋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鞋业公司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包装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包装公司收到订单后按约定向鞋业提供鞋盒及包装纸等产品,依据双方“月结60天”的约定,鞋业公司收到货物后应当及时向包装公支付货款,但截至2021年5月12日,尚有货款623万余元未支付。睢县法院董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包装公司要求法庭依法查封鞋业公司的生产机械设备并冻结鞋业公司的账户,态度十分坚决。法庭经深入了解,鞋业公司只是因疫情影响资金暂时紧张难以一次性支付货款。为避免因法庭的查封措施导致一家很有潜力的企业关门倒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将近8个小时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展以案说法、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清偿所欠货款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将继续保持买卖合同合作关系,实现利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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