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现在人在宁波,这边受台风影响出不了门,我没有办法回家,我愿意通过微信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线上调解。”7月27日下午,睢县法院河堤法庭李相龙法官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张某强因做生意于2020年10月8日向原告张某借款118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等。该笔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向张某强催要,张某强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诉至法院,睢县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相龙认真审阅了当事人起诉状等案件材料,详细了解案件缘由,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当事人双方都有和解意向,于是定于7月27日组织当事人到庭调解。在调解当天,被告张某强因远在宁波,受“烟花”台风影响无法按时到庭。考虑到天气原因以及当事人往返奔波的麻烦,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李相龙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微信远程视频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在调解当天,李相龙法官在微信视频中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对双方有关民间借贷争议事项进行依法释明,保证当事人在不到场的情况下充分享受诉讼权利并理清案情。最终,通过李相龙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李相龙通过微信平台让被告张某强核对了调解协议内容,并以微信方式向其送达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协议后在线签名确认,该案以微信平台调解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