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睢县执行干警跨域追回60余万执行款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21-07-19 08:12:57



    “没想到60多万一下子全追回来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7月13日下午,申请人刘某将一面写有“情系百姓 执法为民”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送到睢县法院执行干警王建民手中,深表感激之情。

    据悉,被执行人肖某以筹建酒厂为名,自2015年8月1日开始陆续向申请人刘某借款共计615500元,后经刘某多次催要,肖某均推托不还。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6月21日,睢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刘某偿还肖某本金615500元。判决生效后,肖某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件的执行干警王建民及时向被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义务。肖某接到通知后拒不配合,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王建民通过查控系统平台,依法查询肖某的银行账户等财产,但并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王建民得到可靠消息,得知肖某回到周口郸城县老家,便迅速联系郸城县法院,在郸城县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将肖某拘传至睢县法院,并果断对肖某采取拘留措施。王建民多次前往拘留所与肖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大量的释法析理及思想教育工作,并告知拒执的严重后果。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和执行干警循循善诱的劝导下,肖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主动联系家人送来615500元执行款,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56731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