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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项措施认真落实陪审制度

  发布时间:2010-04-08 14:45:50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睢县法院认真落实陪审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法官”的作用,不仅缓解了办案压力,还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民主。

    1、加强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不失其本色的培训工作。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证据规则等相关法律的培训,并向其发放办案手册、司法信息、订阅《人民法院报》。让他们更加积极主动配合法官审理案件,协助法官进行调解,努力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为每一个陪审案件找到情与理的最佳结合点,共同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发展。

    2、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既要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保障其权利的行使,又要明确其负有的职责,制定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等考核标准。对无故推脱不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及其妨碍陪审工作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约束

    3、建立人民陪审员替换制。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均有人民陪审员成员库,在审理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时,在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不要每次都是那几个人去陪审。

    4、加强相互沟通。首先,法院和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其所在单位的理解支持,以保证人民陪审员有时间依法履职。其次,法院和人民陪审员之间要加强沟通。法院要经常了解陪审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工作安排,陪审员要了解法院案件审理计划,以便根据自己的时间和专业结构,确定参加庭审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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