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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三项机制能动司法倾心服务民生大局受到党委肯定

  发布时间:2010-04-08 14:42:43


     中国法院网睢县频道讯  近年来,睢县法院结合办理案件的实际,着眼长远,胸怀大局,倾力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受到了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赞扬,该县县委书记称:“睢县人民法院不但在化解矛盾中措施方法活,而且站得高看得远,是睢县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

    一条建议助推发展

    每年至少提一条司法建议。结合办理的行政案件,院党组要求行政庭在年终时将办理的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全部案件进行筛选,把有倾向性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和人大进行上报,并结合办案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2007年以来,睢县法院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23条司法建议,涉及征地款、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宅基地承包等10多个方面,为当地党委政府政策决策提供了富有成效的建议,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尽心尽力,受到了当地党委的高度赞扬。

    两项服务倾心企业

    多年来,睢县法院主动为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和企业服务。睢县法院始终秉承一个理念——那就是法院要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外来客商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软环境。凡涉及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与本地发生的纠纷,该院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找院长立案,并由院长亲自办理,遇到困难时,院长直接向县委汇报。为此淅江的一名客商在投入第一笔资金后,由于当地百姓地价要价太高,双方达不成协议,起诉到法院后,三天就将问题解决了,本来不打算在睢县投资的客商禁不住赞叹说:“睢县有这么好的领导,有这么好的软环境,有党委、政府和这么高的办案效率,我在这儿投资算投对了。”该院还结合本地企业发展的实际,由院领导分包本县所有的企业,定期进行法制宣传,上门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决所遇到涉法的疑难问题,几年来,该县的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因违反《劳动法》而涉诉的案件,睢县的企业发展没有了后顾之忧,正显示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三项机制付诸真情

    在立案前、审理前、司法鉴定阶段引入调解机制。多年来,由于受工作性质的限制,法院都是在被动司法,正是所谓的“民不告,官不究”,但睢县法院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通过调研发现,老百姓虽然思想观念和法制理念有了改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老百姓一旦对簿公堂,那就会结下仇恨。鉴于此种情况,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该院选调两名有经验的法官到立案庭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凡是来立案的当事人,问明情况后,做到不立案能调解的就要求他们不立案,使双方当事人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遇到不能调解的案件,该院党组要求尤其是民事案件,能在庭调解的就不要进入审理程序,并为此专门制定调解办案奖励实施细则,对案件调解多、好、快的个人给予重奖,以充分调动审判法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在司法鉴定阶段,2009年睢县法院大胆引入诉前调解机制,对涉及需要鉴定的案件,司法技术科,首先对案件的性质进行把关,做到能通过调解不鉴定的案件尽量不去做鉴定,宁可多跑几趟路,也不让当事人多花一分钱的理念,耐心细致的去做当事人的工作。

    观念更新,思路宽。2007年以来,睢县法院共调解案件145起,审理前调解案件357起,鉴定前调解案件10起(2009年),每当看到当事人一脸怒气而来,满面笑容而走时,承办案件的法官虽然累了,但是收获不仅新时期人民法院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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