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睢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六天时间。
据悉,多年来被执行人楚某对自己年迈的母亲申请执行人王某不管不顾,不进赡养义务。王某年事已高失去了劳动能力,无奈之下将儿子楚某起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楚某每年年底即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给付王某赡养费5773元。
案件于今年的1月5日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申震多次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楚某已与前妻离婚,现重建家庭,在郑州做生意长年不回老家。临近年关,为了让老人在万家灯火之时能够过个好年,申法官决定立即奔赴郑州,寻找楚某。1月11日,申法官来到郑州后,楚某却将电话关机,故意隐匿行踪,经过多方打听,最终在当天找到了楚某,便立即将楚某拘传至睢县法院。回到法院后,申法官从讲亲情、讲道义、讲法律,不厌其烦地做楚某的思想工作,讲明如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最终楚某明白了亲情的可贵和法律的威严,对其之前的错误行为追悔莫及,履行了全部赡养款,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照顾母亲,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