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好法官不分昼夜调解 受害人息诉罢访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03-11 14:20:34


     3月8日,睢县人民法院法官在经过半个月不懈思想工作与努力后,终于成功化解一起欲赴北京全国两会上访的案件,受到当事人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赞誉。

     2010年1月12日18时许,睢县孙聚寨乡农民葛凤娇到睢县县城办事,当其沿县城中心大街由北向南徒步行走至倾城之恋影楼门口时,被从后面飞速而来的睢县城管局执法清障车撞伤,葛凤娇当场不省人事,被睢县城管局送至睢县中医院救治,连续昏迷三天三夜。事故发生后,经睢县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肇事司机睢县城管局职工汤某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保持安全撤诉,负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未在人行道内行走,负事故次要责任。葛凤娇经抢救脱离危险后,因救治仍需要大量的费用,其丈夫袁从云在无力筹措继续治疗费的情况下,多次找肇事车辆所在单位睢县城管局的领导及肇事司机汤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均被拒绝,无奈之下走上了赴省进市上访之路,并欲在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该案经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多次协调处理,最终决定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月23日,睢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长王养庆高度重视,当天即安排承办法官睢县法院民二庭庭长姜志勇启动速裁程序,抓紧时间送达、抓紧时间调解、抓紧时间结案。受案当天,睢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丁照坤即和民二庭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及亟需救助情况,决定在立即启动诉讼保全程序,对被告睢县城管局所有的昌河牌执法清障车一辆予以查封,第二天即向被告送达了查封裁定。

    鉴于该案立案时间较短仍处于被告答辩期内,但原告亟需费用救治的特殊情况,合议庭在吃透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决定特案特办,力争通过调解迅速解决。合议庭在副院长丁照坤带领下,分成两个工作组,一组到医院探望伤者,稳定伤者的情绪并做其家人的工作,让其家人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并配合法庭做好工作;另一组重点做二被告睢县城管局领导及肇事司机的工作,在辨法析理讲清利害关系前提下,动员其服从法庭的调解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两组人员白天分别做工作,晚上碰头,共同制定第二天的调解策略与方案。经过半个月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于在3月7日星期日下午促使双方达成了由被告睢县城市管理局一次性赔偿原告葛凤娇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3300元的协议,并于3月8日予以了实际履行。接到法官转来的赔偿款后,葛凤娇的丈夫袁从云激动的泪流满面,拉住承办法官的手说:“您们帮俺解决了大难题,太谢谢了!真后悔没早点到法院来,以后再也不上访了!”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5876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