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申请人郭某怀着感激之情,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睢县法院执行法官卢卫涛的手中,对他倾力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悉,郭某的丈夫李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2018年5月11日,李某与工地另一名工人在前往柘城县送建材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郭某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将张某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赔偿郭某各项损失共计747388元。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卢卫涛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张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在多次要求张某履行法定义务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对张某的房产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后经过评估、拍卖,该房产以50多万元的价格成功交易,然而距标的额还差20万元。
考虑到申请人郭某家境非常困难,卢法官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情况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为郭某的情况已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便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向其发放了司法保险救助金20万元。至此,郭某得到了全部执行款,此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