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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金某江等7人涉恶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08 14:46:39



    12月1日至2日,睢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金某江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睢县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全程录制,1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以金某江为主,沙某垒、金某、孟某军等6名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无国法,违反公众生活准则,强行插手经济纠纷,先后多次在商丘市梁园区市区及梁园区谢集镇大肆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使部分群众产生心理恐惧,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治安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某江、沙某垒、金某、郭某以索债为由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手段,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金某江、沙某垒、金某、孟某军、李某民、金某花目无国法,随意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7名被告人在做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整个庭审历经两天近20个小时,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经合议庭合议,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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