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刘某从睢县法院执行干警姚鹏手中收到15万元案件执行款,一再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赞不绝口。
刘某与阮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年7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阮某夫妇于7日内偿还刘某欠款15万元,刘某自愿放弃利息要求。但阮某夫妇未按照调解约定期限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承办干警姚鹏主动联系阮某夫妇,对其做以案释法等思想工作,但他们都置若罔闻。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将阮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阮某夫妇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在8月1日一起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姚鹏的主持下,和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表示在一周内偿还对刘某的欠款。8月6日,阮某夫妇将执行款15万元送到睢县法院,这一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