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睢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带着深厚的感情为农民工送去司法的温暖,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是明确活动目标,确保活动效果。规定,现有所有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除确因客观因素暂时难以办结并经院长批准外,结案率要达到100%,活动期间新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结率95%以上。其中,巡回审判率、诉讼调解率或执行和解率均不低于40%。
二是逐案摸底排查,制定化解对策。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不仅限于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凡是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全部列入活动范围。经排查,截止3月1日,全院已立案但尚未办结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共有16件,涉及到拖欠劳动报酬、建设工程纠纷、雇佣合同纠纷等四个类型。截止3月2日下午6时,该16起未结案件所在部门均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在吃透案情及拖欠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的解决预案,向县委政法委和法院党组书面承诺在3月20日之前全部办结。
三是开辟绿色诉讼及司法救助通道,确保涉农民工案件全部优先、及时办理。规定,非因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院长审批,所有涉及农民工案件均应在15分钟内立案受理完毕,严禁让农民工当事人因立案事宜再跑第二趟。同时,在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开通立案热线,全面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及诉前调解工作。对于新涉农民工案件,文明立案率要达到100%,其中节假日立案及上门立案率不低于20%,诉前调解率不低于30%。
四是推行能动司法,强化服务保障。对于涉农民工案件,各业务部门均成立了由部门负责人任审判长的专项审判合议庭,采取“四个主动”措施,确保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案结事了:主动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解决农民工的生活困难;根据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等具体情况,主动告知农民工的诉讼权利义务等;主动开展调查取证,指导帮助举证能力较弱的农民工诉讼;主动到企业、工地开展诉讼调解和巡回办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实行即调即审即结即执的“一站式”服务。
五是建立“农民工之家”,让广大农民工充分感受到司法的真情和温暖。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农民工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接待前来寻求帮助的农民工,为农民工免费办理法律咨询服务,代写诉状、司法救助及先予执行申请,就业合同指导等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有关的事宜,并组织业务部门法官组成法制宣传工作队,定期深入辖区较大民营企业及建筑工地,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的守法遵法意识,推进劳、资和谐,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