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睢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睢县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组全程录制。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5月,被告人赵某在睢县尚屯镇租赁一村民院落,购买印刷设备,雇佣附近村民,在没有国家许可的情况下,伪造印刷许可证,伙同郝某某(另案处理)、刘某某(另案处理)大量印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实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书籍,数量达22650册,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该印刷厂的5种样书属于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擅自印刷的出版物。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刷发行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且在该过程中赵某又伪造印刷许可证,应以侵犯著作权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某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