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咱睢县法院执行这么高效,一个月不到就帮我要回了房子!”5月15日,申请人邵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余伟方的手激动地说道。
据悉,2015年,张某、杨某夫妇为儿子结婚在睢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为一时付不清总房款,与房产公司签订了还款计划,后张某夫妇违约,房产公司将张某夫妇起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张某夫妇合同违约,房产公司便于2018年5月将该房产另行销售。其后,本案的申请人邵某购买了该房产,但张某夫妇却拒绝搬出房屋,导致邵某无法入住,邵某在2019年12月将张某夫妇起诉至法院,2020年3月,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法官余伟方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在县城某行政单位上班,在向张某、杨某夫妇释法说理无果之后,于5月12日向杨某的单位发送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书中,余伟方详细介绍了整个案件的执行过程,希望杨某单位劝导杨某,身为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法律,履行法律义务。经杨某单位领导出面对其夫妇做思想工作,杨某和丈夫张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便配合执行干警清空了房屋内私人物品,搬出了该房屋。这一物权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