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睢县法院执行法官因案制宜,成功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化解了邻里双方长达六年的积怨,达到了执行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王某京与王某伟相邻通行纠纷一案,睢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伟停止对王某京通行权的侵害,排除妨碍,清除出路上的六块水泥板、树木及杂物,平整在该出路下面隐藏的蓄水池。判决生效并立案执行后,为妥善处理案件,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多次走访当地村委会干部及群众,并与当地政府及派出所等部门联动,对双方当事人,特别是被执行人王某伟做了大量的教育督促工作,但因双方对抗情绪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不气馁不放弃,继续从情、理、法多方面劝解王某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告诫王某伟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
在执行法官的感召和执行措施的威慑下,王某伟终于打开了心结。12月30日,在执行法官见证下,王某伟清除了出路上的所有杂物并平整了蓄水池,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相邻通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