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睢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达成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9日申请执行,涉案标的31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许某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到许某心中的心结,原来当初案外人王某找许某借钱,许某手中没那么多积蓄,便向自己的好朋友张某借钱救急。2017年3月26日,张某借给许某25.5万元,许某向张某出具了借条。随后,许某便将25.5万元给了案外人王某。后王某不仅不还钱,还玩起了“失踪”。张某多次找许某催要无果,昔日的好朋友便对簿公堂。目前,本金和利息合计已高达31万元。
面对执行法官的循循善诱的教导,许某终于打开心结,愿意履行法律义务。张某看在与许某曾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的份上,自愿放弃4万元执行款。张某和许某合伙经营一液化气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许某。张某希望将公司法定代表人过户成自己。许某表示同意此和解方案。8月28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张某、许某签订了和解协议书,许某向法院转来27万执行款。此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