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男子拒付抚养费 法官刚柔并济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6-04 08:24:35


    5月29日,睢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拒不支付抚养费纠纷案,为申请人王某追回35772.77元子女抚养费。

    2010年,王某(女)和张某(男)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男孩,后因双方感情不和解除同居关系,男孩一直随母亲王某生活,几年来张某拒绝给付抚养费,王某遂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给付王某子女抚养费35772.77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张某,耐心劝导,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张某却多次推脱拒不履行义务。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某银行账户上有16000元存款,果断将这笔存款冻结、划拨至法院执行款账户。为使申请人尽快拿到下余执行款,承办法官多次到张某家走访,面对面跟其谈心。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劝解,张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5月29日将下余执行款如数打到法院执行款账户上,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5880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