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法官,您帮我执行过来了正义,我心里终于舒畅了,太感谢您啦!”4月23日,申请人王某将一面印着“一心为民,服务热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睢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
据悉,王某与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睢县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于2019年1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即付某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7300元货款付清。后付某无视生效的和解协议,拒不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多次约谈付某,向其明理释法。期间付某拿出2000元交给申请人王某,并承诺下余货款5300元于2019年2月19日前清偿完毕,并立下执行和解协议书。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付某却突然变卦玩起了“失踪”。承办法官依法将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付某的悬赏公告张贴在付某家附近,同时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平台推广扩散。
悬赏公告发出后不久,亲朋好友都知道了付某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为了顾忌自己的面子付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