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林某的家人来到睢县法院,将5万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承办法官手中,替林某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希望被拘留的林某能尽快出来,悔过自新,过正常人的生活。
一年前,林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马某借款五万元,并承诺只是周转一下,之后会立刻偿还。后马某多次催要,林某拒不偿还。马某遂诉至睢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林某无视生效的判决,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向林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向其释法析理。林某拍着胸脯向法官保证:“申法官,您看我也不是那赖账不还的人,我这不是手头紧嘛,你再缓我十天半月,我就是不吃不喝砸锅卖铁也会把钱还了。”约定的十五天内还款到期后,林某迟迟没有动静。承办法官遂到林某家中走访,林某故技重施,恳求法官能再宽限他十天。法律不容亵渎,诚信不容践踏,面对执迷不悟、继续耍小聪明的林某,承办法官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里,林某坐卧不安,忙向承办法官道歉:“申法官,我以为就是欠点钱不是啥大事,能拖就拖,时间长了就会不了了之,我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真的错了,我现在就还钱。”林某被拘留三天后,其家人受林某之托来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此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