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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己给执行“上难度”

  发布时间:2019-03-21 16:58:00




    阳光照耀下,绿油油的麦苗使劲往上长。商丘市睢县孙聚寨乡周楼村本村北地里,一些农民忙着在给小麦浇水。

    “今天是3.15维权日,看咱今天能否在田间地头给他们双方‘维权’。”下车时,睢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司连杰指着两块麦地中间的一小块空地无耐地笑着说,“我都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调解了。”

    这本是一个普通的土地纠纷案件,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非常清楚,执行法官照着强制执行就行了。可睢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却自行给判决执行“上难度”。

    在执行法官看来,如果强制执行,肯定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历经好几个月的调解未果,执行法官们决定再努力一把。

    “根据法院判决,你在2018年秋后应该把多占的0.5亩土地返还给你叔叔。”司连杰对申请执行人老周的侄媳妇说。

    “我还给他地可以,但得把俺奶奶的坟从俺地里迁走。”老周的侄媳妇强硬地说。

    依照老周侄媳妇的说法,其耕种的是其祖母周刘氏的地,因为周刘氏生前说坟埋谁地里,她的1.3亩地就给谁,周刘氏的坟埋在老周侄媳妇地里。老周弟兄两个,本来应该继承其母亲周刘氏的0.65亩地。

    “俺奶奶说的有话,现在埋俺地里了,1亩3分地就应该是俺家的,俺老公公已经把那6分半地给俺了,他为啥不给?”

    老周也有他不给地的理由,“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现在我实际种的这块地面积比证上登记的面积少了半亩地。”

    因此老周把侄媳妇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告与被告相邻的承包地有睢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了原告对1.02亩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原告耕种的该块土地减少,而被告与原告相邻的土地增加0.5亩。法院判决被告2018年秋收后将与原告承包地相邻的0.5亩土地返还原告。

    侄媳妇不还地,老周申请强制执行。中间那块地就荒废了。

    “你虽然说你占的地是你奶奶在世时赠与的,但没有证据证明,且政府也没有对你多占的半亩土地给予确权。如果按照法律,你必须得把这地还给你叔叔。”司连杰进一步做工作,“要不你们商量一下,调解调解算了,要不最后吃亏的还是你。”

    做完老周媳妇的工作,司连杰又去做老周的工作,“周叔啊,你今年都80多了吧?”

    “82了!”老周回答。

    “孩子们不在家,地你肯定不种了吧?”

    “我让别人承包了。”

    “ 你看看,既然让别人承包了,还不如让自家人多种点,就是别人承包,半亩地也给不了你多少钱,再说你也不缺那几个钱,现在不愁吃不愁喝的,别因为这点事儿伤了和气,毕竟是一家人,再说你们闹矛盾,这一点地现在不是闲着的吗?多可惜......”

    见老周不吭声,司连杰马上让法官去实际测量土地,量完土地之后,司连杰又对老周说,“我们大概量了一下,其实你侄媳妇多占的还不到半亩地,你们也想想,咱最好调解解决问题,如果强制执行,村里人也会笑话你们不是?。”

    “是调解还是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咱今天就执行,你肯定得把这半亩地还给你叔叔。”司连杰严肃地对老周的侄媳妇说。

    见两个人都不吭声了,执行法官们趁热打铁,“你们先想想,过几天把你们村干部都叫上,咱们一起把这个事儿做个了解。”

    在很多执行案件中,不仅要考虑如何完成执行任务,还要顾及执行结果的社会效果。司连杰说:“执行工作并不是死板地执行判决结果,让老百姓在感受到法律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尽最大努力让判决执行结果有情、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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