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平正义里有这样一群人,她们用勤奋书写法治的晴空,她们用温暖开启冰冷的心门;她们用公正之心唤来公平正义;她们用爱感动你我!她们就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法官,下面我们认识几位来自中原水城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的女法官。
“法官闺女”——审判监督团队员额法官陈洁
人生格言:带着抑恶扬善的使命来到人间,对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当法槌落下的瞬间,我普通的灵魂都庄严起来。
陈洁,女,1969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睢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团队员额法官。1989年从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睢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审监庭从事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审判事业奉献了三十余个春秋,被授予商丘市“三八红旗手”、睢县政法系统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百姓事情无小事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百姓事情无小事,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陈洁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拆迁总是很敏感的话题,或钉子户或天价补偿,不一而足。她审理的李某一与李某二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正是因为农村换地导致拆迁补偿出现的纠纷。李某一与李某二是亲兄弟俩,两人不久前更换了废闲地,其中哥哥李某二换给弟弟李某一的费闲地因政府征地开发,地价骤然大幅升值。李某一将征地补偿款全部领走,剩余未征收的土地作为邻大路的场地准备出租。李某二作为哥哥多年来对弟弟一家十分照顾,自己的费闲地刚换给弟弟不久就摊上政府征地补偿这样的事情,心中不免郁闷,加上弟弟领款后也没有对自己表示丝毫感谢,于是心生怨念,便在剩余的土地上种植了玉米、芋头等农作物。弟弟李某一发现便要求哥哥李某二尽快清除,李某二觉得自己让弟弟李某一沾了大光,李某一却忘恩负义,毫不领情,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双方发生纠纷。作为家庭成员的双方妻子更是煽风点火,矛盾急剧恶化,李某二声称要与李某一拼个你死我活。李某一不敢与李某二相见评理,村里邻居、村委干部也感觉事情虽然不大,但因多年来人情因素的交织,调解说和成效甚微,李某二只好起诉。确定开庭后,李某二放话说就等着庭审中见到李某一拼命,其家人怕事态失控,不敢让被告李某一出庭参加诉讼,李某一也怕李某二情绪失控惹出大祸,只委托代理人出庭。
作为承办法官,该案庭审结束后,案件的大量工作才真正开始。陈洁考虑到,一个亲兄弟之间的赌气官司,万万不能出了篓子,如果事件升级,民事转刑事,则是自己工作最大的失职。背对背调解才是该案的最佳解决方案,一判了之极有可能埋下祸根。于是,她无数次的给当事人双方打比方、拉家常,耐心做工作,寻求双方的亲友、邻居,甚者托她的同学、朋友给双方当事人反复做工作。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陈洁每天都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和原、被告一方联系,反复劝导和用心的沟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后,哥哥要求弟弟到哥哥家说一句感恩的话算完,弟弟买了一千元的购物卡表达了对哥哥感恩的心情,并表示今后会用实际行动回报哥哥之前对自己的关心、帮助与照顾。案结事了,陈洁悬着的心才落下来。
一枝一叶总关情
法官,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平、公正、快速高效地查清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才是履行了自己神圣的职责。
陈洁在审理罪犯吴某撤销缓刑执行再审一案中,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法律文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陈洁和庭内其他同志远赴黑龙江铁力市与当地司法机关接洽,深入了解吴某的生活环境及现状,确定吴某出嫁到东北生活就是为了摆脱原来的生活环境,彻底告别过去,重新做人。期间,在家人的帮助下吴某已彻底戒毒,且开始自学考试财务知识,为将来重新走向社会做准备。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陈洁向院审委会作了汇报,吴某在原审判决后虽未到社区矫正机关报到,处于脱离监管状态,但后来确已改过自新,为了达到法律挽救、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最后裁定恢复原判决对于吴某缓刑三年的执行。
陈洁向正在监狱服刑的吴某送达撤销执行有期徒刑恢复执行缓刑裁定,并释放吴某时,吴某激动地说,“我在监狱里,看到外面的一棵树都想拥抱一下!自由太好了,我再也不想回到监狱”。后来,陈洁常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教育一些案件当事人人,“吴某一案,对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足以触动灵魂的警醒作用,那就是——自由看起来很平常,实际却弥足珍贵”。
“办案达人”——行政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杨艳华
人生格言:以天平衡量人生价值,以廉洁永葆党员本色。
杨艳华,女,1973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为睢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员额法官,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不经意间,杨艳华在行政审判岗位上已走过了15个春秋。可以说,她经历了睢县法院行政审判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的整个过程。点滴平凡中,韶华易逝。作为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老干部”,杨艳华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行政审判事业,10多年间,她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多件,很多案件给她留下了深深的思索,最令她感触颇深的是以下两件。
“我们的案子就听您的”
杨艳华说,一件是一起普通的房屋登记纠纷,让她切实体会到了春花秋实的甘甜。
胡某于2004年在民权县人和镇购得一处房产从事洗浴生意,2010年翻新扩建,其间与陈某达成协议,使用陈某部分土地,并给予陈某经济补偿。新房建成后,胡某于2011年办理了房产证,后又在其北侧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房院一处。2018年胡某以陈某在其房屋东侧所种杨树侵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陈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胡某的房产证。
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杨艳华经过审理,发现该案已超过起诉期限,驳回原告的起诉是简单、高效且合法的裁判结果,这样做自己也能“门前清”。可转念一想,当事人是不是还会继续陷入诉讼的泥潭中呢?新行政诉讼法将立法目的确立为解决行政争议,不正是要求行政法官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做到定分止争吗?于是,杨艳华决定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她和庭里同志多次去争议现场,找相关证人和各方当事人谈话,后又动员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电话、短信、面谈,原告、被告、第三人、代理律师,上班路上、办公室、吃饭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杨艳华终不放弃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主动联系让她主持和解。他们说:“杨法官,我们相信你的人品,您为我们的案子操透了心,我们永远不忘您的大恩大德,我们的案子就听您的。”在杨艳华主持下,陈某与胡某之间的行政、民事案件均达成和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您给了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另一起案件是个行政协议案,原告李某系民权县城关镇任庄村村民,2014年,因修建民权县新北外环路的需要,原告家房屋需拆迁,原告与被告民权县城关镇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告书面承诺一年内为原告安置房屋,如若违约,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0元。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原告多次找政府均未得到解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杨艳华受理该案后,当天就通知被告应诉、举证,并在深入调查核实有关证据事实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李某违约金10000元。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原告李某拿到判决书时激动地抓住杨艳华的手一再说:“谢谢!谢谢杨法官!您给了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让我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2018年,杨艳华审理各类案件208件,审结20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被一些同事及律师称为“办案达人”。
“调解高手”——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马冬丽
人生格言: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于心。
马冬丽,女, 1986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为睢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2009年2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睢县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2018年9月,马冬丽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案件本身案情并不复杂,遂想通过调解解决,然而被告李某认死理,先是避而不见,见面了又不同意调解,并让其律师给马冬丽捎话说:“如果法院判决不好,我就上访告状”,以此给马冬丽施压。马冬丽顶住压力依法判决被告全额给付原告工程款,考虑到这样判决虽然法律效果很好,但是被告可能不服气,于是在向双方宣告判决前,马冬丽再次找到双方进行调解,针对被告的疑问,她耐心细致地一一作出解答,并向被告及其律师详细解读了判决的内容,又拿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类似典型案例,逐一给予解读,最终被告表示彻底理解了,服气地接受了法院的判决结果。
让当事人过个好年
为提高办案效率,马冬丽经常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2019年春节前,农历腊月二十四,常年在外打工的一位当事人悄悄回到家中,得知这一消息后,马冬丽当即就赶到几十里外的当事人家中,向其耐心的讲法析理,使当事人深受感动,最后同意调解结案。当天,马冬丽将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啦,虽然家里的饭菜是凉了又热,将中午饭吃成了晚饭,饭菜的味道也不好了,但想着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彻底化解,当事人双方都能安心过个幸福年时,马冬丽心中说不出的畅快,正如她时常所说“付出了,事了了,心安了”。
总有一种爱感天动地,总有一种爱让人泪流满面,在睢县法院,有许多像陈洁、杨艳华、马冬丽这样的女法官,她们用爱心、真心、耐心、责任心,在审判岗位上书写着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动人风采,她们是法官群体的骄傲,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