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睢县法院收到河南省高院异地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协助新疆额敏县法院执行一起骨头案。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睢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邻近年关案件多、警力有限情况下,专门安排两辆警车,抽调4名执行干警,全力协助额敏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三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如数将7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
据悉,额敏县法院受理张某与高某侵权责任纠纷后,判决高某支付张某赔偿款7万元,但作为被执行人的高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1月31日,睢县法院王建民等4名执行干警陪同额敏县执行干警顶着鹅毛大雪赶往高某在睢县的家中。高某故意躲避,不肯露面,其亲属也拒绝配合,阻碍执行。王建民遂找到当地村委会说明来意。在村委会见证下,向高某亲属明理释法、训诫教育,明确告知生效的判决必须遵守,否则将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王建民谆谆教导和法律震慑下,高某家属最终表示愿意劝高某出面解决相关事宜。在家属配合下,高某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缴纳了执行款。
长期以来,睢县法院秉承“全国法院一盘棋”原则,积极协助异地法院执行工作,有效缓解异地执行压力,受到兄弟法院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