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做生意诚信经营最重要,赖账只能一时,诚信才是长久之策。被执行人秦某不光做生意时自视聪明、投机取巧,进入执行程序后依然不知悔改、心存侥幸。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凭借强有力、多样化的执行方法,巧借助力,为申请人讨回了公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6年1月份秦某从孟某处批发一批价值15780元的防盗门,并出具了欠条,后付款5000元,下余10780元却不再支付。孟某遂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11月24日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秦某于2018年10月1日将10780元货款一次性付清。后秦某无视生效的和解协议,拒不支付,孟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秦某履行法律义务。秦某接到通知后,并不当回事儿,觉得也就区区万把块钱,能拖就拖,不光申请人拿他没办法,法院也会束手无策。承办法官林岩不厌其烦地反复向秦某阐述做生意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如果不拿出积极的态度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惩戒措施。一心想赖掉这笔账的秦某哪里肯听得进去。
法院依法将秦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林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秦某名下某银行卡上有5500元存款。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林法官迅速将这笔存款冻结。
12月10日一早,秦某急匆匆地来到睢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顾不上喘口气,大声询问:“林法官,咋回事啊?我的银行卡咋被冻结了,客户给我汇的款我都取不出来了。以后我这生意还咋做啊?您快给我解冻了吧。因为这点钱丢了那么多货款可就不值了。我现在就还执行款。”说毕,秦某从手提包里掏出现金,将10780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林法官手里。林法官也及时为秦某办理了银行卡解冻手续。临走,秦某一边摇头,一边自言自语:“唉,以后可不敢贪小便宜不讲诚信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此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