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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到睢县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21 08:43:59





    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刘海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宋战捷,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副巡视员余沁洋,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副处长陈刚等一行,到睢县调研指导定点扶贫等工作。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马锋军,商丘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全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新军,市中院常务副院长杜建华,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运升,睢县县委书记吴海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甄华,县政府副县长贾毅,县法院院长秦立莹等陪同调研。

    刘海泉一行先后到睢县城关镇袁庄村、老关张村、城郊乡云腾科技脱贫产业园、尚屯镇梁庄村等地,听汇报、看现场、访民生、问发展。

    在最高人民法院定点扶贫联系村——睢县尚屯镇梁庄村,刘海泉对最高法院驻村工作队和睢县法院承建的梁庄村普法示范一条街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普法示范街通过画面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将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图文并茂、深入浅出的展现出来,使群众易于接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这种贴近百姓生活的宣传形式,将普法与扶贫相结合,突出了法院扶贫工作的亮点,要多建设这样的普法示范街,充分发挥示范街的法治宣传作用,使法治深入人心,让群众依法脱贫致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海泉一行听取了睢县、宁陵县县委及最高法院派驻两县挂职帮扶干部扶贫情况介绍,对两县脱贫攻坚工作所取得的良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最高人民法院扶贫干部表示慰问。就如何做好下步脱贫攻坚工作,刘海泉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睢县电子、制鞋两大特色产业,积极推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特色种植,突出产业扶贫,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靠法纪的约束,防止出现截留、挤占等现象,确保如期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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