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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依法判决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25 14:42:23


    近日,睢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对三被告人分别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

    据了解,该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睢县法院宣判的第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睢县法院迅速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重点打击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高利贷非法讨债等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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